孝感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冯云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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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17岁少年持斧弑母 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认定

2017年4月4日  孝感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  http://www.xgxslvs.com/

山东17岁少年持斧弑母

澎湃新闻网近日,记者从即墨市人民检察院获悉,自2014年7月份,王某的母亲以外面世界太危险为由,将王某锁在家中2年多,2016年9月的一天,17岁的王某在家中持斧头将母亲杀害,为掩盖罪行,他将其母亲尸体掩埋在鸡圈中,先后逃至青岛、济南,最终在成都火车站被抓获。办案检察官提醒,未成年心理健康亟需关注,家、校、社会应共同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

据了解,王某家住即墨市某村,父亲多年前因病去世,之后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。2014年7月初中毕业后,王某一直被其母亲以外面世界太危险为由锁在家中,两年多的时间里,同村的奶奶竟未见一面。

在案发前10日左右,王某向母亲提出要外出务工,母亲不允许,此后几天陆续提了几次,均未获允许。2016年9月一天早晨4点钟左右,王某与母亲干完农活回到家中,王某再次提出外出务工的要求,王某母亲仍不允许。王某便拿起院子中一把斧头,从后方击打母亲李某某的头部,在母亲倒地后,王某又拿着斧头连续击打母亲头部。确认母亲死亡后,王某在鸡圈处挖了一个浅坑,后将母亲李某某的尸体埋入坑内。

为隐藏犯罪事实,王某还将院子里的蛇皮袋子、红砖、泥土等覆盖在尸体上,然后用水将现场地面和墙面的血迹清洗掉,换了衣服休息两三个小时后离开现场。当天,王某携带母亲李某某的手机及1200多元现金乘车到青岛,后经济南,至成都,9月22日上午在成都火车站被抓获。

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认定

故意杀人,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。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。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。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。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,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。

1、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

犯本罪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属于情节严重的,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,如:

(1)出于图财、奸淫、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、毁灭罪证、嫁祸他人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;

(2)利用烈火焚烧、长期冻饿、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;

(3)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,著名的政治家、军事家、知名人士等,造成社会强烈震动、影响恶劣的杀人;

(4)产生诸如多人死亡,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。

2、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

犯故意杀人罪,情节较轻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根据司法实践,主要包括:

(1)义愤杀人,即被害人恶贯满盈,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,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;

(2)激情杀人,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,但在被害人的刺激、挑逗下而失去理智,失控而将他人杀死,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其一,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;其二,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,一时失去理智,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;其三,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。

(3)受嘱托杀人,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、自愿而帮助其自杀;

(4)帮助他人自杀;

(5)生母溺婴,即出于无力抚养、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。(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,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,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,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。)

(6)防卫过当

在该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年满17岁,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。杀害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(母亲),社会影响恶劣,没有自首情节,应当依法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