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感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冯云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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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

2017年11月5日  孝感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  http://www.xgxslvs.com/

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:

  (一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,无固定住处的,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;

  (二)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;

  (三)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;

  (四)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;

  (五)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。

 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,情节严重的,予以逮捕。


文章来源:孝感资深刑事辩护律师
律师:冯云峰[孝感]
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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